RCC开放时的导言

以下是去年1月29日,RCC将要正式开放时的慷慨陈词。
既然2.0即将发布,这段初生之时一鼓作气的话也就不用挂出来啦!放在这里留念。

随着……通讯技术更新换代沟通形式日新月异web2.0听起来已经很二wifi即将覆盖各大直辖市,同志诸君的二次元生活也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。从论坛遛出来蹲在社交网站也好,从blog爬出来赖在了微博也罢,除了我们接收信息更快资源更多,还有一件事情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。
是的,那个靠「版规」,靠「习惯」,靠「自重」,就能规劝无授权转载的时代一去不复返啦。

至于其他过分的行径就更别提了。
只要装没看到,就可以默认作者开放转载,即使被作者找上门来,也可以强词夺理反黑为白。
更关键的是,很多作者自身也并不清楚:自己的权利究竟是什么样,到底到哪里为止。好像只要冠上"同人"两个字,一切都是灰色地带,都是擦边球,只能任凭侵权行为发生。

——我们需要做出改变这件事情的努力。
这个站点正在试图提出一种办法。

集合尽可能多的人的意见,整理出适于尽可能多的人的「二次创作共享协议」。

在具体介绍协议之前,请大家来看一下「共享协议的本家」:Creative Commons 知识共享协议。
http://cn.creativecommons.org/

从它你大概可以了解,我们的协议也是参考这种形式生成的东西。
或许有人会问,这种参考行为是否本身就有点微妙,就和维权相矛盾?
请拉到这个站的页脚,你会看到这样一句话:本网站采用知识共享"署名 2.5 中国大陆"许可协议授权。
点击这句话上协议链接,你会发现CC协议在署名之外,可说是开放了一切权力 1

这就是共享协议的作用。即使你想支持更开放的转载方式,你依旧可以通过它来规范你的选择,说明你的立场。
最简单的解释是:把支持的协议的logo挂在站上,相当于写了1w字的声明,更何况,它还被那么多人承认。
但是CC协议毕竟是用于保护原创作者的。
所以此时此刻,这个地方,将给你适用于同人领域的共享方案。
至少,在对方狗嘴吐不出象牙(失态土下座)的时候,我们有清晰的凭据可以对嗓;
在有些人钻空子偷换概念的时候,能堂堂正正地说出来,不管你到底想干嘛,我早就滴水不漏地告诉过你不许做;
同时还有把它推出多语种的计划,就算是在情理说不通的外文圈,也一样可以防守反击。

然而要再次声明的是。
这个协议,或者说同盟,它无法杜绝侵权行为的发生。
理由很简单,因为世界上不存在那种方法。

这就和公益事业无法让世界变得完美是同样的道理。
即使它真的是涓滴之力杯水车薪,它也的确填补了一个空白——这个地方绝对不应该是空白。

如果你需要它的话,请点击网络共享协议,开始使用RCC吧。


如果你时间充沛,可以接着读下来。
我们的协议除了网络共享,还包括可以用于线下同人制品的部分;
同时,对同人圈里各种复杂纠葛的权益特例,也作出了一些介绍,或者放出了一些思考。

之所以这样就敢放出来,是因为我们说过,这是需要尽可能多的人参与的项目。
这个站只是给大家搭个架子,你可以现在就用起来,也可以马上点击导航条里的「讨论版」,开始讨论如何完善它。

如果你是漫展组织方,同人本代理,或者同盟企划一类,也可以选择支持RCC。
具体的方式么,即将在天窗同盟和反省会等处开始实践><

如果你有资源或者专业知识的达人,我们更无比欢迎你的加入,这个网站的起草人们都是一知半解。
起码,来萌一萌RCC娘嘛 T^T

那么大概就到这里,的确一点也不简明,这个页面怎么改,以后也看着办吧!

  1. 最重要的是,我们也没有借用CC的名义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