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本解读

所有协议的共同前提

Re-creative Commons 二次创作共享协议 是建立在保护二次创作作品 1 权利基础之上的自律性非营利网络协议。 协议默认二次创作作者对自身作品负责,不存在抄袭、复制、过渡借鉴等不当行为,并对自身作品保有所有使用权力; 协议默认二次创作作品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 2,如有他人再传播行为涉及作品商业应用,则请该他人主动与作者协商一致。

协议文本与专有名词的详细解释

商业用途、营利性使用与获益事实的异同 为了避免混淆,在RCC协议中我们使用了商业的狭义定义,即不通过公共出版发行渠道营利,详情见wiki。 包含其他渠道的、广义上的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行为,在本协议中统称营利性使用。 也就是说商业用途在此处是包含在营利性使用之范围内。 而获益事实则是指从结果上而言,行为者的确获得了一定利益。 但营利性使用从理论上来说也是有可能亏损,反之不以牟取利润为目的的行为,虽然有可能发生无可避免的获益事实,也并不在禁止范围内。 再利用与再衍生 再利用相当于CC协议中的作品演绎。在二次创作中界定为被界定为抄袭行为之外的,利用作品作为素材来进行创作的利用方式。 再衍生则可以简单理解为「同人的同人」,再衍生作品和原始的二次创作作品将共享世界观或者设定。 比方说,A决定为B在网路上发布的系列同人漫制作MAD,这种行为被称为再衍生;而A在制作MAD时,选用了C的同人音乐 3,不论C的音乐作品是否和B的漫画同一原作,A是基于B的漫画来制作MAD,因此这里C的音乐作为素材出现,使用方式是再利用。
抄袭行为的界定 Wiki 这也算是整个创作界的老大难问题了。 在绘图方面,或许因为一目了然的关系,总结已经取得了相当的进展。 可以参考 YamyanM.K桑的总结 [繪畫概念]所謂描圖、臨摹與參考、原創與二創 回复也很精华! 致敬行为 Wiki 致敬这种行为并非抄袭现存作品,也不是将现存作品进行简单的模仿与临摹,更不是将原有作品的精华挪为私用。致敬行为是站在尊重前作的基础上,承认前作的存在,做出并驾乃至超过原作的作品。 盗图 盗图并不是简单的无授权转载,而是盗图者抹杀作者存在,将作品归为己用,甚至以自己作品的名义将作品投向其他网站或博客,或者直接进行再利用。以RCC的角度来说,这个行为首先即违背了协议中最基础的署名原则。 借梗 二次创作场合的特有现象,主意肯定是宝贵的,但公开之后,其权利的确难以衡量。 也只能倡议大家不要听到别人的梗不支一声就搞了成品出来,起码创作前就打一声招呼,以免出现两边同时拿出作品的尴尬情况。
  1. 在中国大陆,同人作品一词常特指二次创作作品。在协议的正式文本中,会尽量避免使用同人一词而以后者代替。
  2. 为了避免混淆,这里我们使用了商业的狭义定义。
  3. 在同人音乐界,同人这个词还并未和二次创作混同起来,但是此处特质二次创作的场合